周末纪事----庭审中的疑问
我是在1976年的10月6日正式上班,这一天是值得中国历史上纪念的日子。而这一天,我作为居委会调解主任,正式开始了我的为居民排忧解难的生涯。
记得那时候,我们那家那户有事都会上门服务,当我这次上门见到老人家,问她家长里短的时候,想起那些年不知上过多少家庭嘘寒问暖,与她(他)们朝夕相处,亲如一家。此情此景,太过熟悉。
老太太是教师,已是耄耋之年,但思路清晰,对答如流。很快我们便完成了任务。但远在浙江的那起民告官的案子,却让我很揪心,难道现在的街道干部和老佰姓的“父母官”都会是这个样子?
事情回到远在巴西的某县村民徐先生那里,因村委会在征地拆迁等问题上,侵犯了众多村民的利益,故在当地政府解决无望的情况下,开始了向各级政府部门的投诉和信访。徐先生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当然,向各级的投诉和信访又回到县里,县又到街道办事处,街道又很快作出不受理决定,并告知可向县政府复议或诉讼。当复议又被驳回,那只能诉讼,故发生了前面所说的民告官的官司。
庭审中,当我问被告;作为被告的派出机构,街道作出可以复议和诉讼,我们向被告提出复议有错吗?如果你的派出机构有错,是否应该先内部纠错,重新做出决定再回复原告?现在被告又直接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有道理吗?对于这些问题,庭审中被告县政府大多采取回避的方式,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相信法庭也很难支持的。
开庭前,几位当地的村民代表告诉我,对村民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当地从没开听证会和用其他方式倾听村民的意见,很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所以才会引起这样投诉和上访。
听了这些话,感觉怎么越来越不像当年自己在街道里弄工作时干部的样子?现在的当官的怎么了?为什么与老佰姓关系这么紧张,这么有距离?当我在庭上发表代理意见时,忍不住多提了这些问题,多问了几句为什么?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也是当官的和老佰姓对执政者的希望和感受。这令我想起了也是当地的另一个涉及警民的行政诉讼,那个领导说,这些年,他们为百姓做了好多事,现在的问题是个别的?觉得有点委屈。那个别问题也是问题,不还是有“最后一公里”的说法吗,这最后一公里没做好,还是有问题,行百里者半九十,有什么可冤枉的?
感觉部分地区现在的街道或基层干部真的无法与我们那个年代的干部相比较,最大的差别在于,现在是一个物欲横流的年代,什么都向着钱。那时的基层干部,在经历了十年动乱了以后,人心思变,虽然物质生活与现在完全不能同日而语,但政府与百姓的关系非常融合,因为干部自己就是从苦难中过来的,这也许是这些年来问题存在的症结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