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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邦理律师时评:谈谈“安居房”
时下,评论政府安居房的多了起来,上海本地几个区也在试点,以解决平头百姓买不起高价商品房的住房问题。
应该说,安居房或者经济适用房,也有配套的廉租房等等,这些都是眼下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事,与此同时,它也起到了平抑房价的积极作用,这些都是应该肯定的。据悉,为了安居房国家将投入632亿元人民币,虽然对全国来说,数字不大,解决的问题也有限,但毕竟是一个开始。
对于安居房,我觉得有几个问题是亟需要解决的。
一是它的作用,是平抑房价,还是解决较为平困人群的房住问题。我想,答案应该是后者。
二是它的融资方式。政府出钱是一个方面,是局部,但真正解决资金问题的是采取什么方式来融更多的资金解决全面性的问题,那就要在体制上创新,有一个新的模式。我想,采取联建方式,采取薄利方式,采取建材商、工程施工队伍以及土地方等合股带资建造,大家都有利润,但都不多,这样办起来可能更实际些,响应者应该会更多些。
三是它的游戏规则问题。怎样出钱,怎样建造是一方面;怎么分配,怎样定价又是一方面,这些都是需要有法律法规作保障的。因此,制定相关政策是基础,进一步制定法规才是长治久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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