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末记事--律师的无奈
上周,自己遇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除了执业律师证以外,还要身份证的的遭遇。回上海后,所里另一位女律师也碰到了她在江苏某法院开庭,而不让她参加庭审宣判的事。
原本法院通知下午三点到庭,该律师以及家属在两点五十分已在大厅等候(刑庭闭门部让她们进入庭审室)。两点五十五分开始,她和家属反复询问开庭时间,都说等通知。直到三点十四分法院检察院的人都出来了,他们才知道已经宣判完毕。
在黑龙江夙生律所的一位女律师,在云南某法院因拍摄了空旷无人的法庭情景,而手机被扣,随后被法警强行扣留而至其突发心脏病。11月7日下午,该法院院长亲自把其手机送还,手机里存储的资料照片也没有少,且院长当面向其道了歉,事情算告了段落,但有媒体又发出不同的声音,使整个事件又变得扑朔迷离。
律师与法官之间,从我了解的情况看,这类例子是最近多了起来。原来都是公安、检察部门的相对多一些,现在某些法官又怎么了?。
11月7日看到一个题为“请不要把律师当做阶级敌人!”的帖子,讲述了作者父亲为法官时与律师融洽的故事。的确,在我的印象中,律师与法官的关系相对应该比较宽松的。因为法官是居间审判,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律师之间的唇枪舌剑,还是原被告律师的针尖对麦芒,法官都没有必要进入角色,除非······。
记得最高检、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这十条意见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而发布的。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进一步为律师会见阅卷、听取意见等提供便利。应该说以上所举例的关于会见、阅卷。以及参加庭审中发生的问题,都应该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监督可以行使的职权。不知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有这方面的案例?
另据司法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22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65.16万多人。律师事务所3.86万多家。预计到2025年全国执业律师的人数将达到75万名。
一方面是国家对律师职业需求的旺盛,另一方面,律师的执业大环境却每况愈下。这是一对尖锐的矛盾。事实上律师业的发展与国家的法治大环境休戚相关。要依法治国,用法律手段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律师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觉得在司法部全国律协与最高检的《十条意见》的基础上,是否可以推出与最高法院和公安部的若干意见?这样,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就有了具体的详细规定做补充。
果真如此,律师的无可奈何也会大幅度减少。一些不上台面,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的做法就会被制止。早知以后会道歉又何必当初胡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