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末杂谈--对外开放新视角
——律师视角下新修订对外贸易法与“十五五”规划协同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从涉外法律实务与法治建设视角看,“十五五”规划将全面依法治国贯穿高水平对外开放全过程,明确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为制度型开放、贸易创新、安全发展、全球治理提供根本遵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25年12月27日修订通过,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是落实十五五法治部署的核心立法成果,与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外贸重镇实践深度衔接,为外贸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一、以立法固化制度型开放,落实十五五法治开放要求与区域先行示范;
十五五规划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CPTPP、DEPA等高标准规则,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新《对外贸易法》第三十一条首次以法律确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非禁即入”,将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的服务贸易开放经验法定化、全国化,推动电信、医疗、文化等领域有序开放。第九条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现“零门槛入市”,推动监管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依法监管转型,与海南“极简审批、承诺即入、审管法信”高度契合。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外贸重镇,新法以统一透明规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内外资公平竞争。律师实务视角:制度型开放从政策试点走向法定刚性,企业市场准入、经营合规、权利救济均有明确法律依据,开放红利可预期、可固化、可维权。
二、以法治赋能贸易创新,支撑十五五高质量发展与新法业态保障
十五五规划以法治护航数字贸易、绿色贸易、外贸新业态。新《对外贸易法》第五十九条明确支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第六十条支持贸易数字化,推动电子提单、电子发票、数字证书与电子签名国际互认;第六十一条专章推动绿色贸易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海南自贸港依托封关运作,“零关税”“加工增值30%免关税”等政策依法落地,与新法绿色贸易、进出口平衡机制形成法治合力。浙江、广东、山东等外贸大省,新业态在法治框架内快速发展。律师实务视角:新法为企业创新划定合规边界,在数据跨境、电子单证、知识产权、标准互认等领域提供清晰规则,助力企业降低创新法律风险。
三、以法治筑牢安全底线,践行十五五统筹发展和安全与全链条防控;
十五五规划突出依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要求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新《对外贸易法》构建全链条安全法治体系: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完善对外贸易调查与救济;第四十条授权采取反制措施,应对经济胁迫与歧视性限制;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强化出口管制、两用物项管理;新增国家安全例外条款,明确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法定情形;建立国际运输通道多元保障机制。海南自贸港严格落实“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依据新法完善禁限清单、反走私、信用监管,守住开放安全底线。沿海沿边重点口岸、跨境电商综试区、保税区等,均以新法为依据强化风险防控。律师实务视角:法治是应对“墙高风大”外部环境的最强盾牌,企业海外经营、跨境投资、应对贸易摩擦均有法律武器,合规经营与权益保护一体推进。
四、以法治参与全球治理,服务十五五国际合作与开放门户担当;
十五五规划要求运用法治方式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拓展高标准自贸区网络。新《对外贸易法》第六条明确国家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第五十七条促进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合作。海南自贸港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完善仲裁、调解、诉讼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开放门户与法治高地。上海、广东等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规则,推动法治创新与规则输出。律师实务视角:国内良法善治与国际规则对接,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境外主体“引进来”提供统一法治遵循,涉外法律服务迎来更明确的制度空间。
五、结语:
法治兴则开放兴,法治强则贸易强。
新《对外贸易法》是十五五规划法治部署在外贸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制度型开放的基本法、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法、国家经济安全的防护法。它与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法治体系深度协同,与全国外贸重点区域实践同频共振,实现国家战略、立法保障、地方创新、企业合规的有机统一。
作为律所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将以十五五规划为引领,以新法为遵循,聚焦规则适用、合规辅导、风险防控、争议解决,为海南自贸港先行先试、为全国外贸企业稳健经营提供专业法治服务,以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坚实法治动力。
本文由陈劼妍与AI辅助共同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