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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可以委托哪些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管理回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
咨询内容: 帮对方做事没接到工资,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对方吗?
管理回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没有明确必须要有身份证信息才可以起诉。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对方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被告身份证号码,法院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身份证号码虽然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但对于后续的送达、立案、执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建议起诉前尽量收集对方足够详细的信息,尽量提供准确的身份证号码。如实在无法提供,可在立案后向法院申请或者委托律师到公安机构调取。
咨询内容: 我和朋友在KTV聚会,因车停在KTV门口挡住他人进出,我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准备将车子挪往前方停车位,刚开出不到百米就被交警拦下,检测酒驾浓度为120 mg/100ml,我这算酒驾么?
管理回复:属于醉酒驾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第2款,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该规定,只要同时符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几个要素,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在本案中,该网友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0 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虽然其行驶距离较短,但仍属于“道路”范畴,同样具有客观危害性。故其行为完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几个要素,构成危险驾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