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小小2010-10-02
咨询标题:离婚
咨询内容:你好,我来讲述一下情况,有一对已婚人士,应感情不合,平时发生口角男士常常出手打女士,因而每次都是用手脚去殴打没有证物来证明事情,还有女士没有过重的伤势无法证明,所以一忍再忍,有时家里的女儿在家看到了上去阻拦又遭到男士的拳打脚踢的殴打但也是一样忍受,我想请问怎样才能证明男士殴打女士让他在离婚书上签字。
管理回复:1;您可以让这位女士去医院检查并开证明,不管伤的大小轻重,只要有痕迹,医院一般可以开出证明。 2;分居两年可以自动去法院提起离婚,也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3;让知道实情的邻居居委作证签名,证明有家庭暴力。
张振刚2010-10-02
咨询标题:妻子离婚后不履行协议
咨询内容:离婚时,我给她已有的财产,孩子她抚养,我每月给500元生活费,欠款由我还。可是现在,她不管孩子,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管理回复:你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要回孩子,并且支付相应的费用,以及违约后的协议。
李静2010-09-30
咨询标题:家庭暴力
咨询内容:我的老公经常打我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如果我和他离婚他能陪我精神损失费吗还有他给我写了个欠条欠我6万块钱管用吗
管理回复:你可以去医院做检查,在上诉法院判决家庭暴力而感情破裂离婚。至于精神损失费你可以一起提出,是否法院支持而判决那就有法院来判定。而欠条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只要在欠款时间范围内,并且你一直在追讨的话,是可以要回的。
网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