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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民2010-08-23
咨询标题:想了解楼间距是多少呢,物权法如何规定的采光权呢?
咨询内容:如题
管理回复: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一般各个地方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为标准。如果确实侵犯你的采光权,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害并赔偿因遮光给你造成的损失,但是对于损失的金额你要承担举证责任。
沙漠雪狼2010-08-23
咨询标题:请问楼宇的广告发布权归谁呢?
咨询内容:在今年4月与KFS签合同时,发现KFS的补充条款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完全是霸王条款!要求KFS修改可KFS根本不改,现在是卖方市场没有办法只有签了,其中一条是"楼宇命名权及楼宇广告发布权归KFS所有",而10月的物权法规定楼宇广告发布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像这种情况那KFS的该补充条款是否不生效?
管理回复:原则上,法律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即合同签署时依据当时的法律是有效的,则它就是确定持续有效的,并不因为新法的不同规定而失效.(当然除非新法有另有明确的规定,但物权法显然没有此等规定) 如果不是本案的情形,那自物权法生效之日起签署的合同或者其他法律行为,当然是要适用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即楼宇的广告发布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理论上讲,楼宇的整体外观应该是全体业主的共同共有部分,那么其用来的广告收益也应该为全体业主共有。
陕西市民2010-08-20
咨询标题:未打结婚证就举行仪式结婚,属于哪里管。属于民政管还是计划生育管,如何处理?
咨询内容:如题
管理回复:属于非法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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