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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半2021-02-01
咨询标题:赊销款

咨询内容:如何最大限度保障赊销款能到账?

管理回复:《民法典》第416条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根据该法条规定,赊销人可以要求赊购人以双方买卖的东西作抵押,并在买卖的东西交付后的十日之内办理抵押登记。这样设立的抵押权的优先性仅排在留置权之后,其余担保物权均在其后,真正“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优先地位。一旦赊销款到期未还,便可以将抵押物(即双方买卖的东西)变价还款。

陈琦2021-01-25
咨询标题:怀孕期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法吗?

咨询内容:我到今年4月和公司的合同就要到期了,怀孕6个月,公司现在虽然没有明示,但意思表达不想续约了,那公司合法吗?

管理回复: 员工合同到期,怀孕期间,可以不续签合同,但是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灵霖2021-01-21
咨询标题:物业重复收费问题

咨询内容:物业收取了物业管理费,装修服务管理费,又收取了装修垃圾清运费,现在又要收取装修期间车位服务管理费,这合理吗

管理回复: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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