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有任何法律上的疑惑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在此留言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明悦2020-04-15
咨询标题:侵占咨询

咨询内容:陈律师你好,我想问下,我今天收到一份法院传票,对方起诉我房屋侵占。我想先当面咨询一下,可以吗?什么时候方便过来?

管理回复:你好,你可以到我们律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605室,前来咨询。我们上班一般与公检法上班同步,你也可以事先拨打我的电话进行预约:13301606280

肖华2020-04-14
咨询标题:案外人能否申请执行离婚调解书

咨询内容:我朋友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其丈夫离婚并分割财产。后来法院调解作了民事调解书,确定了他们离婚、以及他们的财产份额。可是现在根据调解协议,男方已经违背了调解内容,案外人是否可以依据该离婚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管理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只能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案件权利的当事人。案外人不是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法院不会受理其执行申请。

杨芳2020-04-09
咨询标题:是否有法律规定不需要举证的条款?

咨询内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怎么办?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哪些不需要举证?

管理回复:根据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第十条规定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网友咨询
问题标题:
问题描述:
您的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