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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邦理律师时评:曝光,挑战尊严与文明

发布时间:2010-07-29 访问:1385
 每每在电视节目中看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面目,仅有个别的打了马赛克,便觉得别扭之极。本月17日武昌某地派出所将查获的卖春女和嫖客的真实姓名张贴在大街小巷;几日前,还有卖春女戴着手铐拉着绳游街的照片在网上疯传(见下图)。有专家称,这是历史的倒退,真是一语中的。



  在文明国度里,犯罪嫌疑人是不允许被拍照公布或无任何处理在电视台播放的。有一次,我在日本参加了一个庭审,当犯罪嫌疑人被手铐铐着,后面也拖了一根绳上庭时,我这个旁听的外国人就必须离开了。这一幕我总觉得与带着手铐拉着绳的卖春女是如此的相像,但不同的是在法庭上不允许摄影记者拍照、录像,因为记者是与我一起离开法庭的,他只能拍法官辩护士(律师)和控方(证人),而我们这里她们的真面目却可以面对亿万网民!

(香港警方逮捕疑犯 场面:面罩彰显文明、法治)


记得法制健全的地方,开庭的照片、图片都是手工画的,被告人外出也用面罩遮住脸,这是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也是文明的象征和体现,哪怕他(她)们是犯罪嫌疑人!是罪犯!

治大国者先治吏,守法必先治执法者,这是治国之道,也是为官之道。只有这样,和谐的治国法制理念才会深入人心,对人格、尊严的尊重才会体现出来,才无愧于五千年的文明古国。


陈邦理个人博客同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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