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制报》报道:陈邦理律师

活跃在改革开放最前沿
浦东新区倾力打造律师业高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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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邦理
年龄56 执业年份18
所属律所:律和理律师事务所
陈邦理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大学本科。1985年7月至1993年2月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3年至今任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原高桥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从事法律事务工作30年。至今,他主办的婚姻家庭、财产、房产等案件数以千计。上世纪90年代初起,他着手外商投资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等的法律顾问工作,代理金融机构、外资企业的投资、融资等项目,目前着重招标投标、房地产开发管理等项目以及刑事案件的代理和诉讼。
在近20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陈邦理代理过“中华别墅杀人案"、“杜公馆名誉权案"、“美国LIM'S公司商标设计被侵权案"、“中国第一例虚假注册资本案”以及跨国公司及台商在沪维权等社会影响强烈案件,同时创办了全国第一条养老福利法律热线,其事迹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媒体广泛关注。陈邦理还长期为市、区残联提供各种法律帮助及经济援助,是残联的可靠知心人。
陈邦理曾于1980年被选为上海市科协二大正式代表,1981年全国第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代表;现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上海人才研究会成员,获得过“首届东上海十佳律师"、“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 1994年,陈邦理随浦东新区律师代表团访问日本,在东京为日本30余家银行、公库、金库等作了中国金融政策等的专题演讲,并与日本多家律师事务所包括著名的东京西村律师事务所和长崎中央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1998年作为中国高级律师代表团成员之一,出访美国,与全美律协、旧金山律协、芝加哥律师事务所以及美富律师事务所等同行进行广泛的交流。2002年底,应韩国大韩律师协会和汉城律师协会协邀请出访韩国,并与韩国著名的金张律师事务所、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加拿大、香港、台湾著名律师楼保持长期合作关系。
陈邦理在学术领域颇有建树,曾撰写《调解心理学》(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及全国最早介绍上海股市的报告文学之一《上海股票市场一瞥》等。
1、钱建伟故意伤害案;
2、詹宗明贩毒品案;
3、株式会社应微研与井上九州男借款合同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