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心向下——写在律协章程修改前
各行各业都在改革,以求得更美好更快地发展,律师协会也不例外。今天(
我觉得,律协工作就像其他群众团体工作一样,只有重新向下、立足基层,面向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才是一个称职的协会,称得上是广大律师之家。
座谈会上我简单介绍了大韩律协、日本东京第一律协和全美律协的一些做法。要集中精力管理律协,会长必须专职,一心一意地搞好律协工作。锦天城所的刘峰也有同感。
如今上海只有一家律协,全部工作由他统领,如果在一些大的区律工委要上升为律协分会,这样重心向下的问题,就有了组织上的保证。上海起码可以向东京一样,考虑有多个律协。法院、检察院都有一、二分院,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先例。
律师参政议政,当好律师代表,行使好代表职权,这是天经地义的事。问题是现在出席会议,参加表决的代表不能到齐或勉强凑到法定人数。是采取措施提高参与率,还是屈从这个现状,采取到会人数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来表决。我觉得事情应该从根子上解决,而不是从面子上解决。这样考虑才是正道。
关于选举会长,倒是一个有趣的话题。全市一万余名律师直举,目前还来看,时机还不成熟。还要有几年的准备吧!由全体律师代表自荐或推荐,并在代表大会上直选,这是开明之举,有点创新的味道。有点重心向下,体会律师的心声的味道。当然也是更加民主的味道。
如果所有改革,只是技术上的,而不具有实际意义,还不如不改,维护原状。东道主、融孚所的尹燕德如是说。这可能是他的一家之言,亦可能对无实质意义的修改一种本能的反映。这是我猜的,很可能不对。
可喜的是,新区司法局分管律师的金局长和律协刘会长及其他负责人都来基础所听取意见,这也算是重心向下的一个良好开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