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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开示范庭,实体公正是目的

发布时间:2010-08-23 访问:1606

    8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中天公司与南京高宏公司均上诉的工程款纠纷,8点30分庭审准时开庭。

    双方互为被上诉人,这是本案的一个特点。当审判长概括了本案的四个争议焦点以后,参加示范庭旁听的近二十位部级领导、人大代表等开始耐心地听双方律师对证据的质证和辩论,一切都遵循审判长主持的程序、围绕着争议的焦点进行。且不论双方辩论的激烈程度,单就庭审进展的顺利程度看,示范庭起到了示范、规范和模范的作用。

开庭的目的,不是为了旁听者,当然更不是为了示范的作用,因为示范只是规范程序上的公正,最终达到解决纠纷、息事宁人、息诉宁人才是实体上的公正。就法官来说,居间审理、不偏不倚,在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体现自己的专业和才能,同时体现法官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法官的判决,无论是二审终审判决,还是最高法院的判决,它的判决意义都很重大,故谨慎公正是贯穿庭审和调解的主旋律。

    目前,中天建设集团公司的上诉案已到调解阶段,另一地块A块的审理也将开始,相信本案最终的结果,是否如主审法官所言的,“让有怒气的上诉人满意走出最高法院”,人们还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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