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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林海瀛

发布时间:2010-11-19 访问:1503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转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两者区别如下:

第一,   两者的权利主体不同。

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无辈数限制),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第二,   两者的实质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其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发生了两次继承;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是继承权的转移。

第三,   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可因任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而代位继承只因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而发生。

第四,   两者适用范围不同。

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举个简单的例子:张三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一笔存款,生前未立遗嘱。张三有一个儿子张小三、一个女儿张小四。儿子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在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女儿张小四因心脏病突发过世,留下一女。那么张小三的儿子对王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为继承,而张小四的女儿属于转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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