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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争议”的真相----作者:周忠海

发布时间:2012-07-02 访问:2117

近年来,一些国家以南海有关国家的领土争议“会影响南海航行自由”为由,积极介入南海问题。某些人在南中国海兴风作浪,推波助澜,不能不引起我们的严重关切。有必要以独角之锋,披露真实。

 

一、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

历史雄辩地说明,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千百年来,中国历代政府一直对南沙群岛行使着管辖权,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提出异议和表达过对主权的要求。正如克利柏顿案裁决中所述,“对于不宜居住的土地的占领,只要占领国一直绝对地没有争议的支配该领土,就构成了完全占领,并不要求行使有效地行政管辖和有效控制。”所以,早在国际法形成之前南沙群岛便是中国的领土。

法国于19世纪末在越南建立殖民主义统治。但法国殖民者仍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的主权。1931年当时的法国当局对西沙提出领土要求,并进一步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九个岛屿。对此,中国人民愤起反抗,中国政府也通过外交途径向法国当局提出严正交涉。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于1939年侵占了我南沙群岛。1945年日本投降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南中国海诸岛又重新回到了中国的主权管辖之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外长于1951815日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庄严指出:西沙、南沙群岛和东沙、中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中国对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的主权,“不论美英对日和约草案有无规定及如何规定,均不受任何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和人民继续对南沙群岛进行管辖,捍卫和行使着自己的主权。1988314日中国海军击退了越南当局在南沙群岛赤瓜礁海域对中国船只发起的武装袭击,再次有力地捍卫了中国的主权。中国人民海军于19888月在南沙永暑礁建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永暑礁海洋观测站。1958914日越南政府总理范文同照会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郑重表示“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承认和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894日关于领海决定的声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越南政府的声明、越南劳动党中央机关报《人民报》的报道、越南出版的官方地图及教科书,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根据国际法中禁止反言原则,越南总理代表其政府发表的声明对越南永远是有拘束力的。

 

二、海洋划界不涉及领土争端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条、第83条关于划界原则的相关规定,海洋划界只是依照国际法对于相邻相向国家间就扩大国家管辖权的海域和区域,即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确定和划分,而不涉及国家领土的争端和划分。对于岛屿、群岛及群岛国、人工岛屿和设施的概念、定义和法律地位做出规定,对于岛屿在海洋划界中的作用,如全作用、半作用和零作用也有规定和案例支持。但是,对于岛屿等领土的归属则没有规定,因为它不属于海洋划界的范畴。为此在领海基点基线的确定和划分部分,明确提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点、基线,或根据基线划定的界限和分界线,应在足以确定这些线的位置的一种或几种比例尺的海图上标出,并应将各该海图和坐标表的一份副本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也就是说,沿海国对于领海基点、基线的确定需要符合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更确切地说作为基点的岛礁是其没有争议的本国领土的一部分。群岛也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它自然应有其自己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任何国家想借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扩大国家的领土范围,变更领土范围,侵占它国权益都是违反国际法的,也是徒劳的。

 

三、所谓的南沙争议影响航行自由是伪命题

中国与某些域外国家在南海并无主权争端,可其却以航海自由权问题为题,声称涉及其国家利益,要介入中国南海问题并使其国际化,复杂化。显然,这是一个伪命题。

首先应当明确中国在南海享有主权、主权权利、专属管辖权和历史性权利。同时,南中国海历来具有国际习惯航道,是一条重要的进出印度洋的战略通道。各国船舶都享有航行自由和过境通行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决不是公海意义上的航行自由,更不具有军事活动的自由。

所谓“南海的纷争影响到国际航运”,这种对于中国干涉南海航行自由权的指责是不成立的。我们认为南海是西太平洋地区重要的海上通道,维护这个地区航行的自由和安全符合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共同利益。中国始终致力于维护各方在南海享有符合国际法的航行和飞越的自由。

南中国海问题敏感复杂,请谨言慎行,切勿再惹事端。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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