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有任何法律上的疑惑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在此留言

在线咨询

当前位置:陈邦理律师网 > 业务与项目 > 热点项目 > 其他>信息正文

公司上市前无形资产的规划与经营 林海瀛

发布时间:2011-05-01 访问:2880

 公司上市前无形资产的规划与经营林海瀛

国内外关于无形资产价值相关性的研究结论表明无形资产对公司价值创造、公司业绩有重要的作用。由于无形资产的超额盈利性,它能为公司创造更多的利润,并且在公司上市后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是否拥有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拥有量及无形资产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判断一个上市公司股票优劣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无形资产与上市公司的正相关法则

优质的无形资产资源,能为相应的上市公司创造持久的利润来源。证券市场的筹集资金功能,又为知识产权向无形资产转化,创新成果产业化、资本化提供资金。

通过对无形资产与股价模型的研究来看:证券市场对无形资产作出了显著正向的价格反应,每股无形资产与股票价格呈显著的正相关,无形资产具有价值相关性,并且无形资产的定价乘数要高于有形净资产的定价乘数,投资者对无形资产信息的关注度比较大。

且无形资产与公司业绩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无形资产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是显著正相关的,对上市公司创造价值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回归系数发现这种正向的影响力比较低,可能是由于无形资产在确认、计量和披露方面存在的缺陷,以及无形资产本身的内部结构中含金量高的技术类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较小引起的。

由此可见无形资产与公司价值、公司业绩具有密切的相关性。只有拥有无形资产的公司,才能有稳定持久的利润来源,股票才是真正的优质股。正因为如此,上市公司应加强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培育、增值无形资产是提升公司价值、公司业绩必不可少的一种途径。

二、无形资产的概念

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一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财政部财会[2006]3号文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无形资产》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这就是说企业的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并且是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商标权:其主要特点包括地域性和时间性,注册有效期10年,可续展。如连续3年未使用,商标所有人将丧失商标权。只有注册商标其商标权才能成为无形资产。商标与品牌是相互关联的,品牌效应对商标影响巨大。

著作权:包括的内容非常广,主要跟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相联系,涉及出资的有诸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特许权:特许经营权诸如公路收费权等专有技术:形式多样,最为复杂。专有技术具有保密性、实用性、新颖性、价值性的特点。

根据不同的标准,一般可将无形资产作不同的分类。依靠知识、技术和技巧形成的想法、概念、设计、发明及劳动成果的智力型无形资产。主要与企业员工素质和能力有关的人力型无形资产。企业在组织、管理、协调、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能使其未来获得超额收益回报的管理型无形资产。通过市场活动获得的市场型无形资产。依靠特许权形成的物权和行为权的利权利型无形资产。物权包括他物权和准物权,他物权是权利人建立在他人(包括国家)拥有所有权的有形资产上的权利,准物权则指知识型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行为权利是国家特许、可作某种经营行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三、公司上市前无形资产的规划

(一)、公司上市前无形资产规划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规划是一个公司准备股票上市必不可少的一环,有上市计划的公司应该把无形资产规划作为公司上市前整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形资产规划的积极意义在于:

1、对拟上市公司准备使用的无形资产的权属和法律状态进行审查,使公司股票顺利发行,按计划上市。避免因无形资产纠纷影响公司的上市融资进度。

2、发挥股东各方无形资产的优势,保持无形资产的持续发展。避免由于上市操作失误造成原来无形资产的萎缩或流失。

3、使公司在股票发行和上市前对于无形资产的发展战略有明确思路和目标。

4、在掌握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种类、数量等底数前提下,对无形资产经营模式(即上市公司靠无形资产获取利润的模式)进行规划,为股票上市后无形资产经营奠定良好的基础,使公司靠无形资产获利水平不断提高。

5、使无形资产的权属明确,股东对上市公司使用无形资产前期与后期收费标准协调一致,协调好上市公司与各方的利益关系,股票上市后相关利益各方面的关系趋于一致。

6、使大股东在无形资产方面对上市公司的承诺(如免费或低价使用无形资产)能够在股票上市后保持不变,体现诚信,避免执行中变更,造成冲突。实践中有些公司在上市前根本就没有考虑无形资产的规划,出现上市后违反承诺,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事件。

7、协调好无形资产经营管理、评估、核算各个环节的关系,合理、合法体现无形资产的价值。避免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处理不恰当,造成资产流失或利润损失。股票上市前应该把无形资产作为十分重要的问题考虑和规划。现实中一些公司忽略了股票上市前的规划,在无形资产方面出了问题,结果上市被叫停,或无法把无形资产合理进入账目。影响了公司的计划,也有的没有协调好各利益方面的关系,给上市后的经营活动留下了隐患。

(二)、无形资产规划的内容

1、确定无形资产评估的内容与评估方式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的评估和核算的内容不仅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传统的无形资产,还应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新型的无形资产。 与此同时,由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最主要的产品,知识形态的无形资产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价值上都会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因此,同一种类的无形资产的数量也会有大幅度的增加。这必然要对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和计量提出更高的要求。

无形资产评估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重置成本法 
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无形资产的公式为:评估价值=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成新率。 
以历史成本为依据,调整得到重置成本,这样得到的重置成本是不准确而有风险的。首先,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而且时间通常较长,目前财务上对其核算也不严格(基本没有完整的核算资料),这就是无形资产历史成本的不完整性、弱相对性及虚拟性。其次,开发无形资产所耗费的资产与无形资产形成的价值没有直接的联系,有些无形资产开发时耗费巨大,并不能得到较好的收益;而有些无形资产形成时不一定花费很大的资金投入,却能获得可观的收益。 
以现行市价和费用标准估算重置成本:无形资产重置全价=∑物化劳动消耗量×现行价格+∑活劳动消耗量×现行费用水平。根据计算原理,这些物化劳动及活劳动的消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在无形资产的形成过程中,这些实际消耗量难以区分或量化,另外,无形资产大都是非标准的,可以参考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很难得到。 
成新率难以确定。无形资产不存在有形磨损,只能根据其效用与时间的关系来推算,在这点上无形资产通常表现出的是一种非线性关系。有的无形资产是非线性递减(如技术型无形资产),有的无形资产在一定时间内呈非线性递增(如商标等)。有的学者推荐采用无形资产依附产品的寿命周期来估算,但产品寿命周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许多无形资产同时与若干产品相联系,测算时不具有可分性。 
2)、市价法 
市价法评估的风险在于无形资产产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不成熟,信息匮乏,交易案例很难找到。绝大多数无形资产具有垄断性,在市场上难以找到相同或近似的评估参照物。无形资产的非标准性,使我们很难确定不同商标、不同专利、不同专有技术条件下的价格差异。 
3)、收益法 
即使被公认为最适合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也由于其方法本身的技术要求而存在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评估范围的界定。资产评估范围不仅直接决定了评估的工作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测算评估结论是否成立。无形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困难,主要因为在时间上难以对技术资产的经济寿命进行可靠的测定。对一种新的技术型无形资产来说,它的经济寿命是随着技术开发的深度而不断延伸的,用现行的法定年限或协议年限去测定,实际上忽略了无形资产的可持续利用性。因此,我们常在评估中结合有形资产去界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但有形资产会随着投入规模的大小而变化,这使得评估范围难以界定。 
二是收益期的确定。确定无形资产的收益期,一要考虑法律合同寿命,二要考虑经济寿命。我们常常以法定或协议的有效年限为依据,但是无形资产的收益期要受技术进步和使用频率的影响。假如一项技术型无形资产法定有效期为50年,但实际上35年后就会完成技术更新,原有的技术即使继续受法律保护,但已不再具有先进性,不能再为所有者带来超额利润。有的无形资产具有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特性,如一些技术型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随其开发、升级而得到延长。还有一个问题是无形资产的独占性。当一项无形资产被所有者独占时,可以较为清楚地确定收益,但是随着技术广泛传播,价格、成本方面的独占优势逐渐丧失,收益期相应减少。 
三是收益的预测。无形资产必需依附于直接的或间接的物质载体来表现它的价值,其收益是一种超额收益。这种超额收益主要指: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使企业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增加或产品价格提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由于无形资产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形成了生产经营费用的节约额;自创无形资产的存在和应用节约了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对无形资产未来收益预测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而收益受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得收益的实现带有极大风险。例如目前没有赢利或是赢利甚微,这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赢利状况来预测未来的赢利水平。缺乏历史数据,缺乏一定数量的经营信息,这对评估师来说,预测和推断将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 
四是收益分成率的测定。无形资产必须与有形资产相联系,它不能独立产生经济效益。我们在预测收益时,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放在一起,然后通过收益分成率这个指数将无形资产的价值从综合价值中分离出来。由于直接测定无形资产的分成率较为困难,我们通常先测算有形资产的分成率,再计算无形资产分成率。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分离出来的收益并不单是一种无形资产带来的,它是除有形资产以外各种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 
以上三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此外无形资产评估还具有一些其他的风险,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地区发展政策对无形资产使用的影响;市场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市场供求及无形资产的竞争情况,包括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无形资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标准;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机会成本;客户背景、行业性质、经济规模、管理水平、经营前景;客户对评估结果的期望值、时间要求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机构管理混乱,操作不规范,未形成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评估人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工作经验等方面的欠缺,等等。 

2、规划无形资产进入上市公司的方式

无形资产进入上市公司的方式有转让、许可使用、折价入股等,规划中应根据公司未来经营的模式确定无形资产进入公司的方式。

1)无形资产转让

这里主要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主要形式是出售无形资产,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在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在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下,由于出售企业不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应当注销所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出售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则作为相应营业外收入的减少或营业外支出的增加。

2)无形资产许可使用

无形资产对外许可使用即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实际只是有偿许可使用,通过许可合同实现,在国际贸易中又称许可证贸易。这种交易的特点是,许可后原无形资产所有者仍拥有所有权。  专利许可证贸易是最早、最基础、最典型的许可证贸易。许可证贸易一般有独占许可证、独家许可证、普通许可证、可分售许可证、交叉许可证五种形式。独占许可证是在一定区域内、一定的时间内,无形资产所有人授予被许可人对该项无形资产拥有独占的使用权。无形资产所有人和第三方均不可在该地区使用该项无形资产生产经营。独家许可证亦称排他许可证。它是被许可人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独家使用无形资产生产经营,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该项无形资产,但无形资产所有人仍保留在该地区使用权利。普通许可证亦称一般许可证。它是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区域、时间内使用无形资产,但无形资产所有人仍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无形资产,或再将该无形资产许可其他人使用。可分售许可证又称转让许可证或从属许可证。它是指被许可人在指定的地域、时间内有权再将无形资产许可他人使用。交换许可证亦称交叉许可证,它是指双方以价值相当的无形资产互惠交换使用。上述五种形式中,独占许可证、独家许可证、普通许可证较为常见,而普通许可证又被广泛使用。

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受让方只能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付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交的营业税属于与转让有关的支出,因而计入其他业务支出。

3)、无形资产折价入股

无形资产入股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明确的权属

 常见的权属证明文件有:专利证书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技术的有关资料、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证书等等。

2、价值可确认,并且经由评估机构评估。

3、属高新技术入股的,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认定文件。

3、规划无形资产进入上市公司的计价

在确定无形资产进入方式后,随之确定计价方式和价格,发起人的无形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应该明确收费还是免费无偿使用,如果免费,是永久还是短暂,如果收费,是一次还是分期,收费计价方式是绝对额收费还是相对额收费,交换的方式是股份还是现金。

4、规划公司相关利益方面的关系

无形资产方面需要协调的主要关系包括: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无形资产的关系,发起人与公众股东之间无形资产的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无形资产关系,无形资产评估与无形资产核算之间的关系,无形资产评估值与记入会计账簿数额之间的关系等等。评估结果能否入账?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入账会增加资产,但是利润减少是必然的。这些都需要在规划中协调。

5.确立公司无形资产管理体系

无形资产管理构架一般由无形资产管理人员、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无形资产管理工具构成,拟上市的公司应该从这三方面考虑,为公司上市后的无形资产管理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某一项无形资产的确认由取得、使用、摊销、出售及到期转为费用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单从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看,将会越来越小,最终将变成零。但是上市公司如果对无形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不仅账面价值不会变小,还可以增加无形资产的收益,从而提升企业的价值。因此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来进行对公司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

(三)、无形资产规划时间

即有上市计划,在向证券管理部门申报之前。

四、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有关问题研究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特点

创业板上市公司理论上应是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拥有高新技术或创新型商业模式。这些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较之主板上市公司,具有鲜明的特点:

1、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具有高度的价值相关性。创业板中资产结构中, 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所占比例偏低, 而现金类资产或无形资产等资产比例较高,而其中无形资产往往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创新性和成长性为最主要特点,而传统的规模成本竞争优势,显然无法支撑这两大特性。因此支撑创业板上市公司高速发展的核心因素,在于其掌握可以带来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或商业模式,以及技术和模式的创新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决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价值的关键性因素,往往只能通过无形资产加以体现,这就使得其无形资产具有高度的价值相关性。

2、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的价值,并不在于资产本身,而在于其带来的超额收益。但是创业板上市公司所持有的无形资产,大多处于创新密集型领域,往往本身并不成熟,且随时可能被进一步创新所淘汰。另外由于急于将无形资产实用化,创业板上市公司往往忽视了市场对其创新的反应,并且在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时倾向于盲目乐观。这样的现实情况, 使得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价值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3 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具有高度的不可靠性。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在基础研发方面较为薄弱,大量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核心技术对国外已有专利技术存在较为严重的依赖,这就使得上市公司无形资产面临较为严重的法律风险。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价值估计方面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无形资产》中出去谨慎性和避免盈余管理的要求,规定对于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合理摊销。但是就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由于无形资产往往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核心资产,决定着其成长性,因此由成本法确定的无形资产价值显然不具有价值相关性,《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恰当选择。显然采用收益法对于无形资产价值进行估计,更具有价值相关性。然而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采用收益法进行价值估计无疑是具有难度的,而且结果值得怀疑。这就使得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价值估计处于两难的境地。

2、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披露方面的问题。创业板上市公司往往使用成本法在其财务报表中披露无形资产价值,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其进行详细说明。然而缺乏专业知识的信息使用者往往只能关注财务报表部分,而无法准确理解附注中的相关披露。同时,对无形资产的描述性披露,往往主观色彩较浓,为其管理层误导信息使用者和中小投资者提供了空间。

3、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法律方面的问题。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立法和保护措施方面的滞后,使得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所有高新技术,往往在其技术来源合法性方面存在瑕疵,而由于专有技术形式复杂多样,对合法性的核查也存在较大困难。另外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注册之初往往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较大,对无形资产权属的认定和价值的评估也存在较大困难。

(三)、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问题的解决方法

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从价值估计和信息披露两个方面加以适当的指导和约束。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在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会计计量中,成本法依然具有相当的价值,有必要继续沿用。但是采用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一种更为科学的方法,考虑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应当强制要求其在采用成本法的同时,采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适当披露。由于其无形资产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靠性,应当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定期就无形资产面临的相关风险进行公告,并在其年报中就相关风险进行特别提示。为避免创业板上市公司就无形资产相关内容进行虚假称述和误导性宣传,有必要强制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其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对外披露评估报告创业板的推出,是我国深化经济结构改革,实现产业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个重要举措。

五、上市公司相关案例

案例一:美国一家上市公司从中国东南沿海某地获取哮喘病家族系标本,这是从一个有着哮喘病遗传的大家族中获得的,有数百个宝贵的基因,是巨大价值的无形资产。该公司将其申请了专利。就在其获得哮喘病基因专利权的这天,该公司的股票就涨了几倍。

案例二:激光是20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其发明人高尔顿·高尔为了取得属于自己激光发明专利权,经历了艰辛的申请专利过程,25年漫长的专利诉讼。最后,终于198912月他赢得了最后的胜利。他得到了美国境内所使用和销售激光全部专利权的九成,其内容包括:气体激光器、激光焊接、激光治疗皮肤癌、激光武器等。就在宣布他胜诉的当天,靠其发明建立的帕特莱克斯公司,股票价格上涨了一倍。

案例三:200713日美国伊士曼柯达公司周三宣布,该公司已与日本SONY公司结束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专利纠纷,同时还达成了允许对方使用自己专利的交叉许可协议。  柯达公司还宣布已与手机制造商索尼-爱立信公司达成了类似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柯达公司在20043月向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控告SONY及其在美国的两家分公司侵犯柯达公司在数字和视频技术方面的专利权,其中包括柯达在1987年至2003年间取得的图像压缩和数字存储等10项专利。而在柯达起诉SONY3周之后,SONY对柯达提起了反诉。上述和解消息公布后,柯达与SONY股价均受到支撑。纽约股市当天收盘时,柯达股价上涨11美分,收于25.91美元;SONY股价则上升8美分,以42.91美元报收。

六、关联法律法规

(一)、公司法中的有关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科技部、国家工商局的有关规定

①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

②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属于国家科委颁布的高新技术范围;

第二、为公司主营产品的核心技术;

第三、技术成果的出资者对该项技术合法享有出资入股的处分权利,保证公司对该项技术的财产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第四、已经通过国家科委或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认定。

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成果出资者应当与其他出资者协议约定该项成果入股使用的范围,成果出资者对该项技术保留的权利范围,以及违约责任等。

④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国有资产评估结果依法需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认的,还应办理确认手续。

⑤高新技术成果的出资者在公司成立后,应当根据出资协议,办理高新技术成果的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技术资料,并协助高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实施,违反协议约定,不履行高新技术成果交付义务或超出协议约定保留的技术成果权利范围使用该成果的,应当向其他出资者承担违约责任。

(三)、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6——无形资产(2006

财会[2006]3

颁布时间:2006-2-15发文单位:财政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作为投资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投资性房地产》。

  (二)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企业合并》。

  (三)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石油天然气开采》。

  第二章 确认

  第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二)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第四条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 企业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时,应当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作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证据支持。

  第六条 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的部分。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 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至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三章 初始计量

  第十二条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三条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本准则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第十四条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十五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企业合并》确定。

  第四章 后续计量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第十七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第十九条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第二十条 无形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资产减值》处理。

  第二十一条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第五章 处置和报废

  第二十二条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第六章 披露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四)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

  (五)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

当前评论数:0条   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评 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