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的收费制度一瞥
近期关于律师收费的问题、如何收费的问题,包括上海在内的律所都有自己的方法。上海律师还是参照市司法局、市物价局制定的早已过时的收费标准。以后又补充规定准许事务所收费上浮,但没有一个统一的长期有效,制度化的标准。故在律师业务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下,五六千元就能包打刑事无罪辩护;低于收费标准争抢案源;也有客户数以亿计标的的经济案件让数家律所竞标,其结果只能损害律所利益,损害整个律师行业的利益。
今天将我在1998年9月8日在美国纽约律师访问时写的一篇介绍美国律师收费的文章重新发表,以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讨论,最终为建立一种公平、公正的和持久律师收费制度而努力。
一、美国律师收费制度;
近一个月随中国高级律师赴美培训团,走访了美国旧金山、芝加哥、纽约、华盛顿等城市,与美国律师协会、纽约律师协会、旧金山律师协会以及美富律师事务所等十余家律师楼举行座谈、研讨,并专门就美国律师的收费制度等问题在金门大学法学院研讨取得了预期效果。下面就美国律师的收费制度作一介绍。
美国有200余年的律师发展史,全美有近100万律师在执业,仅加州就有15万名律师。美国有大的律师楼,在芝加哥有2500名律师,也有中、小型律师,仅加州就有近十万名律师个人开业,中型所均在65人左右。应该说,律师在美国的地位、收入都是相当高的。
律师收费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律师制度在美国得到迅猛发展的主要动因。美国有这么多的律师,其收费也是相当昂贵,这样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两大类收费制度:一类是各种名目的收费;另一类是对穷人的免费代理或辩护首先是收费的制度。它是保证律师生存和继续执业,并保证其社会地位必不可少的手段,也是体现其社会价值的主要途径。收费主要有按小时收费,按比例约定收费,或按以上各自50%收费,以及包干收费等。
美国律师免费收费,主要体现在政府办的公共律师事务所所办的案件上,对无收入或较贫穷的人在刑事、民事上的诉讼提供免费服务,仅旧金山公共律师事务所,政府每年的投人有近1500万美元,其执业律师就有七十三名,是一支较大规模的法律援助机构。它的特点:一是百分之百政府办;二是百分之百政府投资。此外,还有法学院办的律师所,其主要业务也是免费的,一方面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另一方面也给教授们提供实践的实例,如金门大学办的律师所。此外,各律师事务所每年也办理大量的免费案,如某一律师一年中办理50小时免费案,他就能得到律协的嘉奖。
总之,免费收费是收费制度的补充,也是律师对社会的一种回报。
二、律师收费的种类:
主要有四大类收费:
第一种是按小时计费,是美国律师收费的主要方法、主流。不仅在大型律师所,即使小到个人单干的律师楼都经常予以采纳。计时收费的大小,根据承办律师资历、知名度以及各种综合因素决定。一般刚从法学院进修后的新律师每小时可定价为150美元,较资深的也可200美元到400美元不等,最有名望的律师收费会更高,具体收费标准由事务所根据上述公认原则以及各种因素决定。大约每年事务所都会对每位律师应收多少作一个评价,并设立专门机构等进行。首先由律师自行报自己上一年做了多少收费小时,然后今年有望提高多少,然后由事务所征求他的客户和当事人意见,听取其他律师意见,作出今年你收费的标准。一般来说,律师都不敢多报,报高了就会失去很多客户。
第二种按比例收费,是美国律师按小时收费的一种补充。严格地说,按比例收费对律师是有很大风险。因为,律师所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投资行为。律师事先与当事人约定,官司打赢后提成多少多少,然后在协议达成后,律师自己掏钱干。一般的分成比例20%到35%不等,打输了则血本无归。因此,律师就会考虑打赢的把握有几成,超过70%可能性以上的律师才会干。一般来说,是针对一些赔偿案、扶养费案或其他打赢可能性大的案件。
第三种是采取第一种和第二种各50%左右的方法收费。考虑到各种可能性及风险,因此美国有的律师降低每小时收费费用,然后又加上打赢以后如何分成的条款,这种方法对保证律师收入以及减少风险或取得比第一种方法更多利润上都有其存在的价值。
第四种是采取包干收费的方法。整个案件能经过程序计算出来的大约需要多少钱,然后订出一个收费标准,作为双方约定的收费。这种收费主要针对一些公司注册等,如登记费用800美元,所需杂费200美元,律师费500美元,文件公章等100美元等,这就是全部费用。花的时间多了少了都由自己负责。
三、美国律师按小时收费的计时方法。
既然按小时收费是美国律师收费的主流,那么它收费的方法又是怎样的呢?首先按小时收费是因人而异的。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的收费比聘用律师要高,聘用律师则要比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律师要高。从新进律师150美元/小时到聘用律师200-300美元/小时到合伙律师400美元/小时到500美元以上,这些小时收费标准都是由事务所决定的,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一个逐步被客户接受的过程。
一般新进律师一年要完成1700收费小时左右,否则如两年连续不能完成这些收费小时,就极可能被事务所解聘。同样,如连年完成收费小时,并经七、八年的考验,不仅能逐年提高收费标准,并也可挤身合伙人行列。对聘用律师及合伙律师,一般每年完成的收费小时也在1800小时左右。在有600名执业律师的美富律师所合伙人基本上完成上述小时就可以了,因为他们还担负起管理事务所某个职能部门,担任某一法律事务部主席的重任。当然,这些业绩也会在每年分红时予以优先考虑。
在按小时收费中行政人员为案件付出的收费小时计算引人注目,一般来说每小时100美元左右,如打印、查阅文件材料等等。此外,对差旅费、勤杂费、通讯费、办公费等也一一列出另外收取,基本上每个律师在月底将所有收费单据打进电脑,交到财务部门,以及时向客户收取。对一些呆帐、死帐,只能由承办律师自己负责了。
每个律师收费由事务所决定。对此,美国律师认为事务所是一个经营机构,它完全应按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来决定,美国没有统一的律师收费标准,但有这样一个制度,而且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自己事务所,每个律师的实际情况决定。在旧金山的美富及纽约派克律师事务所,我们看到事务所成立了专门部门来讨论决定每个律师的收费标准。有一年讨论调整一次的,也有二、三年调整一次的。收费由事务所统一向客户收取。呆帐不能记人律师完成的创收小时内,基本上都以到帐为标准。
四、按时收费与事务所管理分配制度的关系。
按时收费不仅是律师在收费制度上的改革,而且也是建立行业专业分工,发挥律师个人专长以及走内部分工明确的企业化操作的有效途径。他促进了律师间的相互合作,改变了律师单干的局面,在美国我们看到大部分以小时收费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律师事务所都成立了专业委员会,如诉讼委员会、国际投资委员会、民事委员会、金融委员会等,大型所还设立了主席来负责委员会工作。主席由资深合伙律师来担任,还设立了财务委员会来负责全所的财务工作,在美富所还有科技设备委员会,负责办公电脑化以及资料发放业务培训工作等,在分配制度上,均设立报酬分配委员会,讨论每个律师的创收及每年分配金额、报酬委员会由合伙律师及其他合伙人如财务会计组成。与此同时,律师的调查取证案件归档等均有行政人员及助理完成,行政人员的收费比较新律师还少些,约每小时100元左右,也同时向客户收取。这样律师就摆脱了日常冗长的事务性工作,集中精力在办案上。由于采取了行业分工,对某一专长的律师来说,全所这一方面的案件均由他来完成,工作量也能保证,同时介绍案件的律师也有相应的报酬,此外所与所之间的律师介绍案件也有报酬,因此不会因案件不自己办而减少收入。故按时收费为行业分工的可能奠定了基础。
按时收费的另一个优越性,即扫除了引进优秀人才的经济分配的障碍。名牌大学的优才生不会因缺少客户和案源而不被名所所录用,如哈佛的学生,在没有毕业前就有八九所有名的律师楼来找他们,希望能满足他们的经济要求,只为加盟他们的律师所,一般的法学院毕业生也有几所律师楼来找,而不是学生找律师楼。这样,优秀人才就有了用武之地,美国律师事业之所以长盛不衰,对律师后继人员的培养和营造人才竞争的氛围,按小时收费制度从根本上起了关键作用。
此外,按时收费对加强合伙人之间的团结以及加强律师对事务所管理的参予,都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中国律师实施按小时收费的思考和建议
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地区和城市的涉外律师事务所,也广泛地采用了按小时收费以及行业分工的方法,如上海浦东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等更多的事务所在法律咨询以及项目代理上采用按时收费的方法,凡采取按时收费的事务所,一般来说,经济经济和事务所管理均比较好的,故会被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接受。因此美国律师行业按时收费在我国完全可以推广和发展。
1、计时收费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市场经济是在公平有序的竟争下进行的经营活动,要公平就必须物有所值,更需要有一个可遵循的规则。在律师收费问题上计时收费不失是一种公平的双方自愿的、有偿服务的计算方法。怎样的律师花多少时间,收多少费都按客观需求进行。新的律师、经验少的律师收高了费,必然会遭到市场需求的否定,因而就无法生存下去。反之高质量的有效的服务,即使收取费用高了也会收到欢迎。中国在步入市场经济的同时,律师收费也必然要与此同步。只有这样,才能与世界先进的操作方法同步,不致于落后于世界同行。
2、尽快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在我国要实施律师计时收费,首先要改变目前现有的标的收费方法,要制定出一个有权威的被物价管理部门所认可的收费规定。只有这样,才有一个共同的规则可遵循,才有可能合法有序地进行。
3、收费方法规定应明确授权律师事务所按律师的层次决定收费办法,或每小时收费标准。这在美国已形成制度,客观上也只有律师事务所,为了其自身的生存,必须作出每个律师比较公正的收费时间,否则必然在竞争中遭淘汰。
4、律师按时收费的改革应与律师事务所体制改革同步进行。体制改革的重头戏是事务所实行合伙制为主的运行体制,以国资与合作相辅的体制以逐渐向全面合伙制过渡。因为合伙制能更有效地推行按时收费制,更有效地建立自我制约的机制。
5、变合伙人无限责任制为有限责任制,是扩大律师所规模和促进律师按小时收费的制度保障。除了三、五人小型律师所保留合伙人无限责任制以外,上规模的律师所应按实施有限责任制,一方面能达到扫除扩大事务所规模的思想障碍,另一方面也为全面推行按时收费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推行合伙制本身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若按此全面推行合作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予以取消。
6、改革对事务所的收税制度,取消双重收税,按国际贯例只收律师个人调节税,免收事务所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以利于律师按时收费的推行。事实上双重收费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国际贯例,也不利用事务所的积累和再发展。在推行计时收费制度时,应予以同时改革。与此同时,全面统一制定对律师所收会费,收管理费,收注册费的规定,按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更加合理,更加公正地完善向律师所的收费,以及律师向客户收费的方法,更有力地将律师收费方法推向与国际接轨的轨道。
改革律师收费制度,并与世界先进国家特别是包括美国的律师收费制度相衔接,并带动律师制度全面改革,使之与市场经济运作相吻合,并服务于现代化建设,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的当务之急。原有的律师收费制度不尽合理,特别是刑事案件的收费以及经济案件、民事案件按标的收费,都带来了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律师事业的发展,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比显的落后、滞后。要改革,美国律师的收费制度和方法可以作为我们的借鉴。全国律师同仁都企盼着新的律师收费办法早日出台,企盼律师事业新的历程的开始。
重新编辑于2022年元月6日
陈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