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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精神病患者持刀伤人违不违法?
管理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并非所有的精神病患者都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被告人刘某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是却不是完全丧失对自己的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人,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但仍要受到刑罚处罚,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
咨询内容: 非婚生子,女生结婚后,与现任老公一起抚养了孩子,后前男友在得知自己不能生育的情况下,多次要求要回孩子,孩子是否可以被要回?
管理回复:民法典明确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明确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如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能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之一。此外,在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父母的经济能力、平常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也都是会影响到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虽不存在婚姻关系,但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也应当参照上述原则,结合生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子女真实意愿等,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综合判断。
咨询内容: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管理回复:《民法典》确立了“共债共签”原则,即夫妻双方共同签订的债务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双方尽法定扶养、抚养义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清偿,这种清偿义务是一种连带责任,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应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对于清偿后的财产余额,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应当协议确定各自的清偿责任,如果协议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当然,这种清偿责任仅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清偿比例,仅具有对内效力,离婚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双方就未偿还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只不过夫或妻一方偿还债务后,对于超过自己应负担清偿比例的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