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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如果打官司,我要举证的话,怎么区分辞退、开除和劝退??
管理回复: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其实辞退和开除是一个意思。都是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辞退,一般是劳动者不符合公司的职场用人要求,或者说没有通过试用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你进行辞退。开除,往往比辞退更严重。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等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开除员工。劝退,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俗说法,有协商之意,强制性更弱一些。如果劳动者同意了用人单位的劝退,那么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与劳动者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
咨询内容:如何最大限度保障赊销款能到账?
管理回复:《民法典》第416条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根据该法条规定,赊销人可以要求赊购人以双方买卖的东西作抵押,并在买卖的东西交付后的十日之内办理抵押登记。这样设立的抵押权的优先性仅排在留置权之后,其余担保物权均在其后,真正“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优先地位。一旦赊销款到期未还,便可以将抵押物(即双方买卖的东西)变价还款。
咨询内容:我到今年4月和公司的合同就要到期了,怀孕6个月,公司现在虽然没有明示,但意思表达不想续约了,那公司合法吗?
管理回复: 员工合同到期,怀孕期间,可以不续签合同,但是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咨询内容:物业收取了物业管理费,装修服务管理费,又收取了装修垃圾清运费,现在又要收取装修期间车位服务管理费,这合理吗
管理回复: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咨询内容:夫妻间签订房产赠与合同,一方将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未办理登记,赠与方反悔,受赠方能否请求履行合同?
管理回复:这个问题,要看房产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如果房产赠与合同经过公证,受赠方有权请求赠与方履行房产赠与合同。如果房产赠与合同未经公证,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赠与方有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只要不想给就可以不给),受赠方无权请求赠与方履行房产赠与合同。
咨询内容:住校生,在就寝熄灯后,因为要上网,门口有保安首页,并且学校三令五申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出入学校十分严格,所以选择翻墙出校,结果不慎坠落受伤,巡逻的老师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经鉴定,学生构成伤残,请问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管理回复:学校对该学生人身损害的发生并无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首先,其学生是在就寝熄灯后翻越阳台护栏的行为极具危险性和隐蔽性,常人难以预见与控制;其次,宿舍采取了防护措施,护栏高度符合国家规范,且学校进行过多次安全警示教育,尽到了安全防范和教育职责;最后,校方也确已尽到了救助义务。
咨询内容:同题
管理回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满足三个条件:①按照法定标准应当享受的医疗期已经享受完毕;②医疗期届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③医疗期届满后,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咨询内容:公司约定员工的试用期有没有相关时间规定?
管理回复: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一般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咨询内容:教唆别人自杀,属于犯罪吗?
管理回复:是犯罪,应当以故事杀人罪论处。由于教唆者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教唆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教唆对象为无责任能力人,教唆者应以故意杀人罪的间接实行犯对待。
咨询内容:二手车买卖车牌是否可以保留?可以保留多久?
管理回复:车牌可以保留,根据2021年的相关规定,可以保留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