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咨询
咨询内容:十一长假加班。工作完成后单位领导却以普通标准发放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与平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一样吗?
管理回复:不一样,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10月1日(国庆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在10月2日—10月7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咨询内容: 被执行人以拍卖房产评估价严重偏低、将造成巨大损失为由申请重新评估,是否构成重新评估的法定理由?
管理回复:不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人民法院仅须对评估报告进行形式审查,即对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的评估资质、评估范围、评估程序进行审查。对于评估报告作出的评估结论不属于人民法院审查的范围,由评估机构书面答复。且,评估报告的意义在于为司法拍卖确定拍卖保留价提供参考依据。对拍卖财产进行评估,只是辅助执行法院确定拍卖保留价的手段,评估后最终成交价格仍需由市场检验,故评估结果出具后,被执行人仅以评估价格偏低为由请求重新评估的,没有法律依据。
咨询内容: 十一小长假连休7天在某公司当搬运工,单位通知我所在的部门不休息,要加班3天。本来我早已计划好十一出行游玩计划,不愿留在单位加班,部门领导却通知不加班者扣发奖金。如果不加班,奖金真的得不到吗?
管理回复:null
咨询内容: 主债务人及第三人均提供了抵押物担保的情况下,执行程序应依据什么顺序进行处理?若涉案主债务人的房产因拆迁而灭失,应如何处理?
管理回复:应先执行主债务人提供抵押之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6条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根据该法条之规定,当抵押物是主债务人自己提供的,则债权人应当先行就该抵押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即应先执行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物,之后才能执行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或连带保证人的财产。 应执行主债务人之补偿款或替代房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4条之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主债务人抵押房产的征收、拆迁补偿款及替代房产,属于其所有或可支配或可期待之财产,依法应当交付执行。
咨询内容:同题
管理回复:可以。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抚养的,法院应综合双方今后的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短、有无其他子女、经济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既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情况等因素,判由有优先条件的一方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这样既能让子女更多的获得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减少父母离异对子女的情感冲击,又能缓解父母之间的矛盾,为子女今后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轮流抚养的前提应是父母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且便于执行,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法院不宜依职权判令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咨询内容:我上诉二审的话,一审的证据还需要提交吗?要是还有其他的证据呢?一起提交吗?
管理回复:您好,一审的证据在你提交上诉状给原审法院后原审法院会提交给上诉法院。你需要提供的是一审时未提交过的新证据。
咨询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得不到谅解书可以取保候审吗?
管理回复:取保候审根据罪名的量刑期间、案件情节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要看什么罪名。有些罪名即使得到了谅解,也只能作为量刑的一个理由,不能取保。具体是什么情况,联系我们律师!
咨询内容:我们有一个承包合同到期了,但承包方以无钱为由,不付承包费,咨询一下,怎样才能要到钱?
管理回复: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起诉承包方要求给付承包费。如果法院判决后依旧不给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咨询内容:我和我男友同居6年,一起共同买了房子,现在分手了房子应该怎么算?
管理回复:可以按照你们出资的份额来分割。还要看买房是否贷款,后期贷款有谁来偿还的问题。具体事宜可以致电律所找律师解答!律所电话:58359904/陈律师:13301606280
咨询内容:我朋友要离婚,婚房是男方的,有贷款100万。现婚后3年男有家暴,家中有一男孩3个月大,我朋友现在要求离婚。 请问房产如何分割?
管理回复:1)婚后偿还贷款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要求分割一半。2)有家暴史,如有证据,可以要求对方适当多分一些,这主要属于离婚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存在住院治疗以及精神费等,需要另行计算。3)男孩现在3个月,根据惯例一般会判给母亲,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等男方需要适当给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