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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在和田玉的专卖店买了一只镯子,商家承诺可以退,但没有兑现。我现在举牌上门索讨,是否犯法?每天坐堂,他们害怕,关门息业并报警,请问我的举动是否触犯法律了?
管理回复:不知商家所承诺的是否有书面的明文规定,如果有,可以带好材料去消费者协议会。
咨询内容:你好!我在三个月前租的房子房租是三万元,而两个月后隔壁邻居的房租都降至八千元了,我也和房东说过这件事要求他降房租可房东不愿意,说我已经签了合同,请问我能要求接触合同吗?
管理回复:一般情况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要看你们当初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咨询内容:生病前是现场负责人,月工资5000元,要是能补偿能补多少?我生的是扩张型心肌病,可能活3-5年了.
管理回复:没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无法确认您与存在劳动关系
咨询内容:我大嫂在工作的茶店内洗碗时摔倒,造成膝盖骨破裂,现在能要店主赔偿吗?
管理回复:不是你大嫂是否与店家签署劳动合同,如若齐全,加上医院证明,可以向其雇主索要赔偿
咨询内容:因在工作中突发脑出血 没在48小时内死亡 算不算工伤 如果不算工伤单位应该负什么责任 (当时在开车 本人不是开车岗位)
管理回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您的情况应该不算。
咨询内容:先恋爱 然后翻了她要告我强奸
管理回复:是一种违背妇女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如果当时你女朋友是在愿意的情况下不属于强奸。
咨询内容:合同签了,但是还有些东西到第三天才想起来,但双方都同意签,这样的合用与附件、补充协议能生效吗?
管理回复:如果合同在签字当时双方都是同意的,合同有效。至于日后如有增加可进入附件内容,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再另加协议。
咨询内容:物业突然断电股票无法交易造成损失谁负责
管理回复:这是属于意外情况,而且股票并不是一个十分能掌控的东西,所以无法判定过失
咨询内容:平时大家都是较好的朋友,什么都摆。有一天不幸的事发生了,自己的女儿和这位朋友发生了性关系。此时朋友翻脸,告他强奸女儿。被抓后,到现在已经数月,案子一直没下来,原告方也一走了之,被告也一直被关在看守所,据公安局说:证据不足。中间原告的女儿没说什么,只是说被告是她的第5个男友,事后女孩接了被告20元钱。我想知道这是强奸还是嫖娼?现在被告方可不可以要求放人?
管理回复:强奸的前提必须是违反妇女意志的前提,如果没有就不能算是强奸。至于嫖娼?这二十元是否真的能够确定是给她因性行为二付出的代价,还是零用钱? 不过如果和这个女孩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女孩还未满14周岁,不管她是否同意都属于强奸
咨询内容:开发商趁房主不在家强行拆房。屋内物品全无,我想咨询一下。像这样的情况应怎么索要赔偿 还有他触犯了什么法规。
管理回复:像是屋内的物品,您要是可以统计出的话,可以要求赔偿。至于条约,您可以参考一下拆迁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