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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彭2022-09-13
咨询标题: 送同事回家出车祸要负责吗?

咨询内容: 下班顺路无偿送同事一程,经过路口出车祸需要赔偿吗?

管理回复: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无偿搭乘人损害的,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去其赔偿但机动车使用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除外。

2022-08-01
咨询标题:送给子女的房子可以要回吗

咨询内容:我妈生了我和我弟,老爸在8年前就已经走了。两年前老方拆迁,商量下来决定我弟给我妈养老,房子写我弟的名字,每个月给我妈几百块的生活费。现在我弟不愿意赡养我妈了,还克扣给我妈的生活费。那这种情况可以拿回给我弟的房子吗?

管理回复: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几种情况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合法权益的;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您母亲以未尽到赡养义务为由诉讼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而你弟弟无法证明他尽到了赡养义务,那么可以撤销该赠与。

Rustam2022-07-29
咨询标题: 提前归还全部贷款后,分期还款手续费还需支付吗?

咨询内容: 银行推出的分期还款业务都含有分期手续费,分期手续费往往均摊到每期还款。如果因为信用卡持卡人逾期还款等原因造成违约,银行在追讨本金、利息等款项时,是否可要求持卡人支付剩余期数的分期手续费?

管理回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落花2022-07-21
咨询标题: 抵押权遇上租赁权 谁优先?

咨询内容: 抵押权遇上租赁权 谁优先?

管理回复: 抵押权与租赁权在性质上是相容的。抵押权所追求的是物的交换价值,并且不要求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租赁权追求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同时转移占有。二者发生冲突时,应根据二者成立的先后参照确定权利优先与否。   一是抵押权的设立先于租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根据本条规定,在本案中,某家具厂是在A房产抵押后才出租给杨某,抵押权的设立先于租赁权,因此当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曹某不具有约束力。   二是租赁权的设立先于抵押权。《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这承袭了《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的基本精神,在租赁方实现对租赁物实际占有且“抵押权设立”的情况下,先有租赁关系则适用“抵押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对租赁物占有使用。   日常生活中,为避免出现案件中租房时遇到的这些“坑”,我们一定要擦亮双眼,首先做好房屋产权调查工作。确定好租房目标后,可以和不动产所有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房屋有无查封、抵押的情形后再决定是否承租该房屋。其次一定要签署书面租赁合同。这既是证明租赁关系的直接证据,又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另外,要保留租金支付凭证、转移占有房屋证据、各项费用缴纳凭证等实际履行的相关凭证,以证明租赁关系的真实性。

茹姐2022-06-27
咨询标题: 借条签名与身份证名字不一致,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咨询内容: 借款人以借条上签名与本人身份证名字不一致为由,矢口否认借款事实拒不归还十年前的借款,钱还能要的回来吗?

管理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认定事实是否存在。日常生活交往中,民事主体之间因买卖、借贷等需要,往往会签订合同、书写借条,在书写借条签订合同、协议等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时,切记看清签名是否与身份证名字一致,身份证号码有没有写错,金额、时间等重要内容都要书写正确,以免造成争议或不必要的麻烦。

水滴穿石2022-06-15
咨询标题: 选择了监护人之后是否可以改变呢?

咨询内容:同问

管理回复: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赋予了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任意解除权。

2022-06-02
咨询标题: 拒绝隔离治疗

咨询内容: 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无症状感染者虽然明知被感染,但仍不遵守防疫政策要求,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行为如何处理?

管理回复: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明知被感染仍不遵守防疫政策要求,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对于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如市民拒绝核酸检测、不如实上报抗原检测结果、违反居家隔离要求、隐瞒旅居史等,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2022-05-25
咨询标题:隔离就能赔付保险金吗?

咨询内容:但凡隔离隔离就能赔付保险金吗?

管理回复:不少保险公司以“隔离躺赚”作为销售保险产品的吸睛点,导致消费者认为只要被隔离就能赔付。但是被保险人只有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范围才能获得相应赔付。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通常,保险条款中约定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及内容,就是保险责任。此外,能否理赔在保险条款中还涉及到若干免责事由的适用,保险消费者应当格外关注。如有的保险条款中约定了如下免责条款:被保险人居家隔离、集中隔离但未自行支付费用、主动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被隔离、和确诊患者不在同一空间内被隔离、入境人员被要求集中隔离、按照当地政府要求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返乡后隔离等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条款中的理赔条件严格,并非“隔离就躺赚”,应当格外关注。

2022-04-05
咨询标题:提高疫情药品

咨询内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疫情防控急需防护用品、药品、其他民生用品价格的行为如何处理?

管理回复:商品经营者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牟取暴利,故意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安安2022-03-21
咨询标题: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咨询内容:婚内发现配偶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管理回复:婚姻中,夫妻财产问题的处理向来都是一个大难题,近年来,有一些夫妻通过签署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或者进行婚前、婚内财产公证来避免财产混同的问题,但受传统观念以及婚后财产演变等问题影响,财产约定、财产公证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因此,每一个个体均应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证据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存折、房产证,防止被另一方拿走私自办理借款、抵押等业务,做好事前风险防范。   如果在婚内发现配偶已经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切不可放任不理,同时要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以备诉讼之需。《民法典》第1066条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也进行了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即遇到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做到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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