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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an2022-02-07
咨询标题: 人格权禁令

咨询内容: 什么是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

管理回复:为及时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人格利益,法律规定了停止侵害人格权禁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Best2022-02-05
咨询标题:辞职

咨询内容: 员工提出辞职后又不想走了,还能反悔吗?

管理回复:劳动者辞职属于形成权,解除的意思一经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单方预告解除的方式,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属于形成权,解除的意思一经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 从该规定看,劳动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并不立即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而是要在三十日后劳动者才能依据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即在三十日的期限到达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此期限内撤销解除劳动的意思表示,不再要求继续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依法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并非义务,在法律关系发生变动之前,劳动者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单方预告解除,属于形成权,无需用人单位作出是否同意的意思表示,解除的意思一经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形成权撤销的意思表示应在达到对方之前或之时撤回,如超过这个时间,不发生撤回的后果。

龙猫2022-01-30
咨询标题: 离职纠纷

咨询内容: 高管离职后拷走前公司数据库资料,是否构成违法犯罪?

管理回复:信息时代,数据安全至关重要。非法获取计算信息系统数据罪基于保护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的目的,旨在对非法侵入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予以打击。该罪的犯罪主体,往往是公司外部人员,非法进入公司计算信息系统并获取数据信息。您所说的高管拷贝材料的特殊性在于,犯罪主体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且该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提取公司计算机数据的审批权。根据对行为性质判断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可以认定高级管理人员基于个人目的进入公司信息系统并获取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仍然属于非法侵入,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予以处罚。

邓老头2022-01-30
咨询标题:旁听人员

咨询内容:在大陆庭审过程中,旁听人员不得实施哪些行为?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纪律,该如何处理?

管理回复: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鼓掌、喧哗;   (二)吸烟、进食;   (三)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   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活动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应当予以警告;对不听警告的,予以训诫;对训诫无效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行为人违反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其使用的设备及存储介质,删除相关内容。

墨染2022-01-28
咨询标题:交通事故二次手术费用是否能获赔

咨询内容: 实际支出的医疗费超出先前判决的二次手术费,能否获赔?

管理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涉及的二次手术费用,有两种方式可以主张:一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二是有鉴定结论的,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主张。通常情况下,当事人都会选择在第一次诉讼时,对二次手术费、护理期、误工期等申请鉴定,法院依据鉴定结论进行判决。但是在原审判决后实际发生的事实,属于出现新情况、新证据,故不属于重复诉讼。

南巷2022-01-21
咨询标题: 交通事故案赔偿

咨询内容:在交通事故案中,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但其已达到退休年龄,被扶养人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生活费能否得到支持?

管理回复:法院会结合受害人的年龄、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扶养人等因素核算,根据事故保险人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对受害人主张的超出部分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蓉妹2022-01-12
咨询标题: 员工在职期间“挖客户”,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咨询内容: 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接私活”“挖客户”,把公司的客户据为己有,并重新与客户签订合同,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管理回复:1)对于“挖客户”的行为带走了公司的客户,其行为损害了公司取得收益的权利,应在公司可得利益范围内向公司作出赔偿。2)其“挖客户”的员工收益与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直接挂钩,可以扣除其该部分服务费应得的工资后,剩余部分予以支持。3)而对其“接私活”的行为,如果“私活”属于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竞争性的对家,那么该员工不仅利用了公司提供的工作条件,占用了正常的工作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收入造成了影响,而且使公司丧失了获取新客户的机会,应当对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

2021-12-31
咨询标题:行政处罚罚款

咨询内容:合同关系中行政处罚罚款能否进行追偿?

管理回复:民商事合同履行中,如当事人合意从事的行为因不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受到行政处罚后,一方以行政罚没款系其财产损失提起违约赔偿的,对于该请求的处理涉及到行政处罚的认定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影响,进而考量能否通过民事责任的认定对行政责任进行转移追偿。

小小de存在2021-12-14
咨询标题: 人身损害赔偿

咨询内容: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有哪些?

管理回复: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薇薇2021-12-09
咨询标题: 如何取保候审

咨询内容: 我要怎么给我儿子做取保候审?

管理回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对于这一类人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通常刑期预期会在三年以下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在满足其中一种情况的条件下,近亲属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并且担保以及交付保证金,在申请通过后可以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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