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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栋2020-05-06
咨询标题: 离婚时对于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抚养问题?

咨询内容:同题

管理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否则收养关系不成立。对于未办理登记导致收养关系不成立的,离婚时夫妻双方与未成年人之间不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离婚时对于符合收养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当补办收养登记,人民法院再依照《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处理未成年人抚养问题。无法补办收养登记的,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均愿意抚养未成年人,对于个人符合收养条件的,由该方补办收养登记,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收养方抚养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由收养方自行承担,但可以根据收养方的主张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夫妻双方的负担能力、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酌情判令夫妻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如果夫妻双方均不符合收养条件或者愿意抚养的夫妻一方不符合收养条件或者夫妻双方均不愿意继续抚养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待未成年人确定监护人后,再处理离婚案件。

小曼2020-05-03
咨询标题: 关于彩礼的返还

咨询内容:我想问一下,我老家的子女都结婚早,很多都是先结婚后领证的。如果说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共同生活了的,彩礼应否返还?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那么离婚时彩礼应否返还?

管理回复:《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一、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因、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离婚的过错、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数额、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等酌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数额。

左伦2020-05-01
咨询标题: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啊

咨询内容: 之前旁听了我兄弟的一个刑事案子,判了对方12年,剥夺对方政治权利3年。我想问下,作为百姓,这个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或者终身是不是没有什么异议啊?

管理回复:剥夺政治权利除了字面上的政治权利也就是民众意义上的不能“当官”也就是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以外,作为普通百姓,在剥夺该权利的时间中:还不能不能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代表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毛晓宁2020-05-01
咨询标题:逾期交付房屋

咨询内容:买房人在交房时还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而买房人因为疏忽接收了房屋。那么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房人还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吗?

管理回复: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买房人在接收房屋时应当有权察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因此,无论是卖房人在交房时没有出示这些证明文件,还是买受人明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而同意接收房屋,双方当事人都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的约定,那么,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房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卖房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周韶华2020-04-29
咨询标题:殡葬费用分担

咨询内容: 继承人支付被继承人的殡葬费用,能否向其他继承人主张共同分担?

管理回复:关于殡葬费的分担,法律并无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殡葬费既不属于应当缴纳的税款,也不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之一为被继承人办理丧事支出开销的行为,是出于道德领域的主动行为,其事后要求其他继承人分担殡葬开销缺乏法律依据。

梁鸿宣2020-04-27
咨询标题:外贸纠纷

咨询内容:如果有一家进出口公司委托一家外运公司办理了一批从上海到日本的服装出口运输,外运公司以其名义租用运输公司船舶承运并签发提单,货物到港后发现部分服装因湿损的现象。出现这样情况,如果没有保险过,那么应该找谁理赔?外运公司还是远洋公司又或者发货的进出口公司?

管理回复:这属于运输合同纠纷,因为外运公司是一只鸡名义签发提单,这一行为使其成为契约承运人,从而承担了承运人的职责和义务,对因承运人职责范围内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赔偿。因此向外运公司提出诉讼是正确的。外运公司人有权依据其与远洋公司(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关系,向远洋运输公司进行追偿。而这批货物因为是湿损而不是本身的质量有问题,所以与进口公司无关。

曹雯越2020-04-25
咨询标题: 宠物放在汽车副驾驶位是否违法

咨询内容:带宠物出门,应该放在后座还是可以放在副驾驶位?

管理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员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而坐在副驾上的宠物活泼好动,极易干扰驾驶员视线,因此,驾驶员把宠物狗放在副驾驶位上,属于妨碍驾驶安全行为。 好动的宠物坐副驾可能会干扰驾驶员正常操作,造成车子失控。可以将宠物固定在后排座位。开车时别开窗。若宠物头、爪伸出窗外,或者跳车,会对后方车辆正常驾驶产生重大干扰,极易引发事故。严禁将宠物单独留在车厢内。长期留在封闭车厢内的宠物容易缺氧、中暑。准备好宠物牵引绳。带宠物上下车时,要给宠物拴绳,以免乱跑、乱蹿咬伤路人或引发碾压事故。

顾康2020-04-25
咨询标题: 交通事故纠纷

咨询内容:我朋友开的我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交通事故的责任应该怎么处理?

管理回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租赁、借用机动车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窦雅琴2020-04-24
咨询标题:航班延误造成了损失应该谁来承担

咨询内容:由于航空公司导致的航班延误,乘客选择购买保险,算不算是为其担责?飞机延误造成损失,到底应该由谁买单?

管理回复:在购买机票时同时购买延误险是对飞机误点时,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一个补偿,但它并不能为乘客来弥补所有的损失。飞机延误是因为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的违约行为,对于违规行为对乘客的吃穿住都会出现损失,以及因为五点乘客可能对于未来可预期收益的造成损失,这些损失是乘客是有权要求航空公司承担并要求赔偿的。同时乘客也需要留好对于自身损失的相关证据原件,若发生诉讼,还是需要相关证据的支持。

赵庭轩2020-04-22
咨询标题:遗产继承

咨询内容:我有兄弟姐妹四个,母亲去世的早,父亲独自抚养我们长大。前段时间,父亲也因病去世,父亲去世后,大哥说父亲在弥留之际留有遗书,遗书内容是老人对所有财产进行了处置,即其全部财产由大哥一人继承。但经查,这份遗嘱是由我大哥代写,并由大嫂在见证人处签字,老父亲摁的指纹。对于当时的情况,我们其他兄弟姐妹均不知道。请问这份遗嘱效力如何,我们其余兄弟姐妹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管理回复: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但是,遗嘱人不识字或因生病等不能书写,或者不愿意自己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对于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其中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由此可见,代书遗嘱,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且不得少于二名。就你所说的情况,这份遗嘱,见证人是你大哥、大嫂,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有直接利害关系,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生效要件,故此份遗嘱应是无效。在遗嘱无效情况下,就应按照一般继承来处理,即第一继承人都享有继承权,因此你和其他兄弟姐妹都有继承你父亲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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