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您有任何法律上的疑惑或对我们的服务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在此留言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李宏宇2020-04-21
咨询标题: 债务人没钱,起诉是不是就没用了

咨询内容: 我三年前借给我一朋友二十多万,说是手头不宽裕,需要周转。当时留下借条说是借五年。但是最近发现他已经没钱了,还没法院发了禁止高消费的告知,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起诉是不是已经没用了?

管理回复:你好,第一你的借款期限还没有到期,还不能够通过诉讼向对方追讨相关钱款。第二,到期后如果他依然不能够还款,你还是应该通过诉讼进行催讨他还款。一方面可以延迟你的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另一方面,即使他上了失信人名单,没有钱支付你的借款,但是你可以通过诉讼在法院执行中排队执行他的财产。一旦法院查处到相关他的财产可以一次通过执行顺序将你的借款还给你。

犹如初见2020-04-20
咨询标题: 离婚不动产分割

咨询内容: 我和我老婆起诉离婚,就离婚事实没有异议,主要是关于我们婚房的分割。如果这样的话,我起诉应该到我老婆的常驻地还是在房屋所在地起诉?

管理回复:涉及不动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需要具体分析。

幺妹儿2020-04-20
咨询标题: 如果遇到职场霸凌可以怎么做?

咨询内容:我姐姐在单位遭到同事的排挤与孤立和恶意中伤,同事怀疑她和老板不清不楚,话说的都很难听。我姐姐不敢过于争辩,一方面他的老板有意无意的确表达了这方面的医院,另一方面也怕失去工作。请问可以怎么做?

管理回复:给你几个意见参考:1、收集和保存证据,包括:书面材料、电子邮件、微信QQ等对话记录(截图)、电话录音、现场录像、证人证言等。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如果是公司的,在发送相关信息时边录边发,以免邮箱等在离职交出后无法再举证。2、申诉 到用人单位的工会或者当地的总工会申诉,寻求帮助。《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3、进行法律咨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4、申请劳动仲裁,面对用人单位的劝退、逼迫离职等行为,可以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清楚自己的权利,同时到劳动部门申诉协商处理;准备好相关材料,到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保护好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对相关事情还不确定的,可以电话联系我们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盛佳明2020-04-19
咨询标题:交通事故赔偿

咨询内容:我哥在省里打工,居住证过期了三个月,但是上周发生了交通事故,因为没有有效的暂住证,是否就是要按照农村户籍标准赔偿?

管理回复:虽然暂住证是证明被害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前经常居住地在城镇,但不是唯一的定案证据,被害者虽然没有暂住证,但如果有房屋租赁合同或居委会、派出所出具了居住情况证明也可以证实被害者的经常居住地为城镇。但另一方面,被害者有在城镇务工的事实。相反,被害者虽然有暂住证,但没有在城镇务工、生活的事实证据,还是按农村户籍标准赔偿。

尤佳妮2020-04-16
咨询标题: 夫妻感情破裂

咨询内容:如果我起诉离婚的话,以感情破裂为由,法律支持的有哪些?

管理回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明悦2020-04-15
咨询标题:侵占咨询

咨询内容:陈律师你好,我想问下,我今天收到一份法院传票,对方起诉我房屋侵占。我想先当面咨询一下,可以吗?什么时候方便过来?

管理回复:你好,你可以到我们律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605室,前来咨询。我们上班一般与公检法上班同步,你也可以事先拨打我的电话进行预约:13301606280

肖华2020-04-14
咨询标题:案外人能否申请执行离婚调解书

咨询内容:我朋友到法院起诉要求与其丈夫离婚并分割财产。后来法院调解作了民事调解书,确定了他们离婚、以及他们的财产份额。可是现在根据调解协议,男方已经违背了调解内容,案外人是否可以依据该离婚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管理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只能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案件权利的当事人。案外人不是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法院不会受理其执行申请。

杨芳2020-04-09
咨询标题:是否有法律规定不需要举证的条款?

咨询内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果没有证据怎么办?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哪些不需要举证?

管理回复:根据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第十条规定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020-03-29
咨询标题:如果买到假口罩怎么办?

咨询内容:现在口罩货源紧缺,网上的口罩也五花八门。如果我买到了假的口罩,应该怎么办?

管理回复:首先,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货,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五条规定, 商家销售的口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商家需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商家销售口罩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购买口罩价款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商家明知口罩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其次,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良商家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明商家销售的口罩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应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商家销售假口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消费者还可以拨打110,向公安局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口罩,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另外,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口罩等医用器材,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磊磊妈2020-03-23
咨询标题:借款时效问题。

咨询内容:我儿子去年12月因为某些原因被拘留了,之后1月底就爆发了疫情。到现在为止法院不开庭,律师连探视都难。而我儿子在外还有几笔借人的钱和公司回款就要到期了,我能怎么做?

管理回复:先就借款一事,您可以通过EMS邮寄方式(在邮寄单上写明备注好邮件内容,如:***催款函,金额为***元)或者手机微信催款。通过催款可以延长诉讼时效,不需要对方对您进行回复,但您需要在证明诉讼期校内进行催款。您需要保留好邮寄单据原件或者手机催款信息,若日后发生诉讼情况,这将需要作为证据提交。如果是公司催款业务,最好还是通过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催款。

网友咨询
问题标题:
问题描述:
您的姓名: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