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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我和我前夫在6年前离婚了,女儿给了我前夫抚养,我每个月可以去探视一到两次。2年前我前夫再婚了,在去年3月开始我就发现我女儿有的时候身上有乌青,我以为是我女儿在玩的时候课上的,可是在去年10月的时候我见我女儿的时候她忍不住说她后妈不开心的时候会掐她。一开始还会避着我老公,现在连避都不避着了,老公也拿她没办法。我是不是可以去告她,顺便要回女儿的抚养权?
管理回复:刑事案件中,虐待罪是可以通过自诉向法院起诉的。首先你需要收集证据,包括邻居证言,报警记录,验伤报告等。相关诉讼事宜,你可以找我们律师来办理。
咨询内容:如果我和我老婆离婚的话,公司股份是否需要分割?还有股票、结婚戒指、每年买的限量版包和车等应该怎么分割?是否有相关明确的规定?
管理回复:离婚财产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对于股权分割先看是否是婚后所得,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后主要还是看法院判决。结婚戒指和包都是个人物品,谁拥有归谁。
咨询内容:近期很长一段时间我早高峰的时候去上班打车,可是不少出租车司机可能觉得我要去的地方与他开的方向相反,或者因为我要去的地方会进过拥挤路段,开上那么一单不方便或者不划算,便借故拒绝了杨某的乘车请求。请问出租车可以随意拒绝载客吗?我可以怎么做?
管理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乘客应当遵守本办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乘客不得拦车:(一)车辆在载客运营中;(二)车辆在遇红灯停驶时;(三)所在地点或者路段禁止停车时;(四)所经道路无法行驶时。 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否则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在旅客拦车承诺之后必须依法履行合同,其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你可以记下拒载的出租车车牌和拒载时间,向该出租车所在的单位举报。
咨询内容:我有个150万标的的房产需要诉讼解决,请问你们律所是怎么收费的?
管理回复: 1、我们律所收费是按照2009年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标准来收费的; 2、150标的民事案件,需看案件的难易程度具体案件具体收费,需要您确定和我们签订协议后计算。 3、上述费用仅为律师费,若需外地出差以及法院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额外费用还需当事人另行支付。 律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085号华申大厦605室。
咨询内容:我一个25岁的女性朋友爱上了一个30岁的已婚男人,这个男人有个几岁的儿子,最主要的是这个男人的老婆在监狱服刑(长期徒刑13年,已经服刑了3年,表现的好也还有7年才能出狱)办不了离婚手续,他老婆害怕以后出狱后一无所有,所以提出,要离婚可以,但是必须等她出狱后再说。至少7年的时间,谁能等到那么久啊!如果我朋友跟这个男人在一起将来万一有小孩了,也受不了法律的保护,使得我朋友进退两难,我想知道:遇到这样的情况,这个男人是否可以通过法院提出与他服刑的老婆离婚?
管理回复:1、到被告被监禁地所在法院起诉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依普通诉讼程序要求离婚即可。有共同财产的分配财产。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11月21日)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中第11条规定,“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依据。 因一方劳改对方提出离婚的,应在保护婚姻自由的原则下,考虑有利于劳改人员的改造,以及刑期长短和罪行的性质等情况,予以处理。对结婚时间较长,生有子女、夫妻感情较好,刑期不长的,应尽量做和好工作,经调解无效,也可判决不准离婚。
咨询内容:我儿子在外面赌博,把房子也给输掉了。追债的人老师上门来要债。是不是可以和儿子脱离父子关系,不然我们老两口的棺材本也要保不住了。是不是有什么办法?
管理回复: 不知道您的儿子是否成年?如果未成年,是需要帮助还钱的。如果成年了,您儿子的债权与你没有关系,您不需要为你儿子还债。 您二老的房子,房产证上如果没有您儿子的名字,即使户口在您家里,也是没有关系的,他没有处置您房子的权利。至于脱离父子关系,如果你们是血亲关系的话,在法律意义上是不能脱离父子关系的。
咨询内容:我现在要和我丈夫离婚。房子当初是婆婆和我们夫妻共同购买的。离婚后房子如何分割?当初装修也是我出的钱,装修费怎么算!
管理回复:1、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前财产,也要看房产证上是否都有名字,不然不在分割之列。 2、先确定房产证上是否有婆婆的名字,若是没有,那么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3、若有婆婆名字,房子三分之一给婆婆,不管当初买房时出资的情况是如何的。剩下的是夫妻两人平分。 4、装修费在房子评估价格是就已算在其中,和房子一起分割的。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我是非沪籍单身人士,在上海购房被限购。请问,如果我找一个符合要求的人,跟他办一个假的结婚证(不登记),然后去完成过户。会被查出来吗?查出来以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管理回复: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是会被查出来的。 好的话就只是不给办理过户手续而已,因此产生的买房违约责任由他自己承担;坏的话,有可能会被处以刑事责任(诈骗)
咨询内容:人事部说公司规定合同只能一年一签(特别强调是公司规定)就08年后第三次签合同也是一年一签。我该怎么办?
管理回复:1、法律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人事部的说法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 2、如果公司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一旦你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今后你就不能向公司主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了。
咨询内容:被监护人是一名精神残的残疾人!母亲去世后就剩她一人,再无直系或旁系亲属,未婚也无之女。现在精神病院住院,确实费用高昂再加之其康复过程漫长,实在无力承担费用,才准备处置她名下的房产。 这种情况话,我需要办哪些手续?
管理回复:你好!按照正常的交易程序就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只要是为了监护人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


